学工处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开展校园欺凌专项宣教治理活动实施方案

发表日期: 2017/11/08 16:26:33 作者:gs08  访问量:

为加强学校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创建平安校园,为学生全面发展、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环境,根据宿迁市教育局《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宣教治理活动的通知》宿教办安发【2017】(004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开展专项宣教治理活动。现结合学校实际,制订本方案。

一、宣教治理范围
全校所有在校生

二、宣教治理时间

    20171110---1231

 三、活动具体安排

(一)宣传发动,营造浓郁氛围

1.举行升旗仪式,利用国旗下讲话,学习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和中华优秀传统美德,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,让学生入脑入心。

2.举行“互助互爱·拒绝欺凌”签字仪式,利用广播站、电视台、宣传靠牌等宣传阵地,发出“互助互爱·拒绝欺凌”倡议,形成校园浓厚的氛围。

3. 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,营造开展校园欺凌事件专项治理的氛围。

(二)加强教育,培养传统美德

1. 召开“互助互爱·拒绝欺凌”主题班会,号召学生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,善待他人,学会自我保护,对“校园欺凌”说“不”。

2. 评选“美德标兵”,积极宣传校园中团结关爱、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,做好正面引导,建设优良教风、校风、班风、学风。

3. 邀请湖滨新区警署人员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,使学生充分意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,造成后果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4.组织“互助互爱·拒绝欺凌”主题黑板报评比。

(三)强化措施,严密防范
     1.
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,积极发动教职工、学生干部(特别是安全信息员)搜集校园欺凌方面的信息。

2.召开各班安全信息员会议,设置并公布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。

3.排查重点人头,对个别品行不端行为不良的学生,心理波动大、易发生心理疾病的学生开展一对一帮扶,针对性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,必要时联系其监护人共同开展教育。

4. 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,一旦发生突发情况,要迅速启动预案,妥善处置。制定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具体职责,校园欺凌的预防处理制度、措施及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。

5.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、外来人员出入盘查登记、学生请销假登记和值班巡逻等制度,要完善校园视频监控设施,监控显示端必须24小时值班到位。

6.加强晚自习、学生宿舍的管理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管制刀具检查。

四、活动要求

1. 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,切实贯彻活动要求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按照活动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活动,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,形成校园欺凌专项宣教治理的长效机制。

2.强化督查,严肃考核。校督查组、值周组要对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,对在专项宣教治理期间因责任不落实、措施不到位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造成恶劣影响的系部和个人,将予以通报、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,对认真落实各项任务,成效较好的系部和个人给予表扬,督查情况纳入部门年度考核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 2017115

宿迁高等师范学校学校地址:江苏省宿迁市湖滨新城区大学城合欢路1号  电话:0527-80985612   0527-80805378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传真:0527-84826507邮箱:sqsfbgs@163.com